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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领事双认证代理声明>代理声明领事认证
发布更新时间:2019-06-25 09:24        浏览次数:3         返回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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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领事双认证时间,接受全国任何省市民商事文件的双认证。常见双认证领事如下:

 

沙特8个工作日;

阿联酋15个工作日;

阿曼4个工作日;

印尼12个工作日;

伊拉克一个月左右;

伊朗12-15个工作日;

埃及5-7个工作日;

阿根廷12个工作日;

委内瑞拉12个工作日;

越南10个工作日左右;

菲律宾12个工作日左右;

 

注:领事双认证时间受国内外节假日、外事活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故所列双认证所需天数仅供参考。

 

不予双认证的规定.

领事双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双认证机*关有权不予双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双认证。关于领事双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领事双认证的概念

  领事双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领事双认证”。从广义上来说,领事双认证是指由外交、领事机构证明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上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从而使该文件具有境处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出口企业所提供的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件,要求经该外国驻华领事双认证,方可在进口时办-理通关结汇手续。

 

领事双认证的概念: 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领事双认证,又称“领事双认证”。

领事双认证的历史沿革:领事双认证制度是随着国际商业往来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对外交往和文书流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50年代初,阿拉伯国家联盟决定对以色列进行经济制裁,并同时抵制与以色列有经贸业务往来的外国企业。为此,阿拉伯国家对向其出口的货物所涉及的单据,要求有阿拉伯国家驻该国的使(领)馆予以领事双认证,主要是证明出口商品与以色列无关。从此,领事双认证业务得以在我国开展。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一些南美国家和部分欧洲国家对我国向其出口贸易也相继实施了领事双认证制度。目前,世界上还有个别国家还未与我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但是民间的商业往来仍很频繁。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一些国家还单方面免除了中国境内文件送往该国使用的领事双认证,这些国家有美国、日本、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他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部、领事机构加以双认证这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同时,领事双认证不仅仅是一种国际惯例,而且在不少国家中是以法律的形式来加以规定的。更为重要的是领事职能的一个体现,它不仅涉及到贸易问题,还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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