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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领事馆签章分销协议
发布更新时间:2019-12-29 21:52        浏览次数:0         返回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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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领事馆签章的个别要求:

 

*巴基斯坦领事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签章;

*哥伦比亚领事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签章;

*科威特领事馆要求Invoice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签章

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签章

*利比亚领事馆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Invoice,按Invoice金额收费;

*印度尼西亚领事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需办-理签章的国家和地区:

目前,要求领事馆签章的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南美、中东、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另外一些欧美国家也正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本公司可代办阿联酋(迪拜)香港领事馆签章,阿根廷领事馆签章,伊拉克北京领事馆签章,阿曼香港领事馆签章,埃及INV正面签章,埃及领事馆签章,巴西领事馆签章,巴西香港领事馆签章,厄瓜多尔领事馆签章,哥伦比亚领事馆签章,卡塔尔领事馆签章,科威特领事馆签章,黎巴嫩领事馆签章,沙特阿拉伯香港领事馆签章,土耳其领事馆签章,委内瑞拉领事馆签章,印尼领事馆签章。时间快,价格合理,服务到位。如有疑问,请咨询。愿我们能建立长期的合作!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签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领事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签章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签章,而后外国驻华领事馆再确认签章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签章对文书有何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签章,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领事签章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领事馆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联系人:张娜QQ:132O451403手机:15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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